多地出台退养野生动物补偿方案 对贫困户出台精准帮扶政策

央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后,在养野生动物如何处置、养殖户如何生存,成了养殖户、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最为关心的问题。

央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后,在养野生动物如何处置、养殖户如何生存,成了养殖户、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最为关心的问题。国家林草局与农业农村部日前就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有关要求专门印发通知,提出将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户作为补偿对象,帮扶措施重点向养殖户集中的贫困地区、建档立卡户倾斜等要求。


截至目前,湖南、广东、江西等多地已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并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中贫困户和边缘户出台了精准帮扶政策。这些“打头阵”的地方对于退出主体提出了哪些补偿方案?对其他地区有何借鉴意义?


5月1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意见,同时出台了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中贫困户和边缘户精准帮扶工作方案、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监管执法行动方案,成为全国首个出台相关补偿方案的省份。


其中,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明确,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人工繁育退出的物种为王锦蛇、眼镜蛇、水律蛇、竹鼠、豪猪、果子狸等14种。根据补偿标准,湖南省芷江蛇园养殖场负责人周德炳可以拿到每公斤120元的补偿。


第二批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的物种待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调整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后确定,对其人工繁育主体进行补偿。湖南省林业局局长胡长清表示,对人工繁育主体自主确认且经林业部门同意为非食用性用途的不予补偿,可以继续养殖。他说:“以食用为目的的所有野生动物的养殖必须转产,但是作为药用和其他一些用途的经过批准的特殊养殖还是可以做,我们会加强监管。”


至于补偿资金从哪里来?湖南省明确,补偿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表示,湖南省率先出台补偿方案的做法值得点赞:“它能够让决定落地,它是有规划、有步骤的。而且据我了解,补偿标准里,像蛇类基本上能达到市场价格的60%~80%,竹鼠能达到50%。总体来说,‘补偿’只是一定的补偿,不是充分补偿、等额补偿。新冠肺炎疫情让全国人民都受到了各种各样不同程度的损失,当然,养殖户的损失可能会高于其他人员的损失,所以对此我们特别关注。”


除了湖南省,其他省份的一些市、县也公布了补偿方案。江西省赣州市规定,转产养殖户可享受农业产业发展补助。赣州市信丰县林业局林保股股长李官运介绍:“信丰县为了做好全县36户野生动物养殖户的转型转产,在为他们做后续工作的同时,还为他们养殖的18000多只野生动物做了补助预算,全县野生动物转产补助预算大概是200万元。”


赣州市信丰县部分养殖户既拿到了补助,又能实现就地转产。环颈雉鸡养殖大户曾广磊计划在原来的基地上养殖土鸡:“林业部门也经常来这里引导我们转产。下一步我准备养些土鸡,搞种植。”


竹鼠养殖户张绍明考虑改养兔子:“我们也考察了好几个(项目),现在考虑养兔子。”


目前已经出台补偿方案的地方都针对贫困户作了特别规定:江西省赣州市支持养殖户申请其他信贷产品转产,对贫困户养殖户由县级财政给予100%的贴息;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对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县财政安排1960万元给予支持,其中200万元用于对竹鼠、蛇等禁止类特色养殖业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湖南省明确,对产业发展能力较弱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可以通过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模式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共同发展产业,优先纳入2020年重点产业项目按政策予以帮扶。杨朝霞指出,对于养殖产业里的贫困户要给予特别关注。“应该分类施策,要针对不同的主体采用不同的办法。据我们了解,从事驯养繁殖产业的养殖户里有一批贫困户,对这一部分群体要给予特别关注,要真正全面了解他们的情况,不要落掉他们,不要由于禁食野生动物让他们进入赤贫状态。”杨朝霞说。


杨朝霞同时认为,接下来各地可能会陆续出台相关补偿方案,要注重因地制宜,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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