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管局:1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3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标称合肥润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圆满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3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标称合肥润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圆满,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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