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开征求《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我局会同中国海警局执法部研究形成了《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规范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我局会同中国海警局执法部研究形成了《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提出意见;中国海警局网站(http://www.ccg.gov.cn),进入下方“在线咨询”栏目提出意见。

 

  2. 邮件发送至:cailiangjizhun@163.com。

 

  3. 信函邮寄至: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或中国海警局执法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18号,邮编:100195),并在信封上注明“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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